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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林家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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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唉哟,我的小姐,您怎么又把茶杯给藏起来了。”林溪云的贴身丫头从床底下掏出一个小匣子,把一只小巧玲珑的茶杯拣了出来。

    你这打扫卫生还是搜家啊。林溪云心里想着,嘴上却说道:“你你你,赶紧放下,杯子可不能这样拿,这可是越窑上等的青瓷!”她从荷包中掏出一双特制手套,戴上后小心翼翼地从丫头手里捧过杯子,心疼地擦拭着上面的指纹。

    这个叫青团的丫头无奈地看着林溪云,半晌终于忍不住道:“小姐,这不是咱们家最普通的一个杯子吗?碎了再拿一个便是。”

    林溪云瞪了青团一眼,心说,这不是普通杯子,这是我的宝马车。她端详了这杯子好一阵,才说:“把匣子打开。”

    青团捧着匣子,林溪云双手捧着杯子将它放了进去,又亲手把匣子关好,塞到床底下,这才脱掉了手套。

    青团觉着自家小姐大病初愈后就跟换了个人似的,小姐第一次拿到这茶杯时,激动得落泪,说是什么名家瓷窑烧制,其实这不就是自家老爷投资的窑炉烧制出来的小玩意吗?!

    林溪云可不知道青团的心思,她正捏着手套,一阵苦笑。这哪是她平时在博物馆里用的手套啊,以前搬运文物,怕手上汗渍污染,都是佩戴院里统一采购的无酸纯棉手套。如今她戴着这上等真丝做的手套,要是被老师知道了,肯定被骂暴殄天物。

    她也不想这样啊,可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?

    谁让她在修复一件唐代出土的国画作品时,投入过度导致低血糖晕倒在地,醒来后就穿越到了这里呢?

    这应该算工伤吧。林溪云叹了口气,把手套往荷包里一塞,推门出去。

    “小姐你等等我。”青团扔下抹布,赶紧跟了出去。另一个叫做艾叶的丫头默契地拾起抹布,接着替林溪云整理房间。

    林溪云一溜烟跑到长安城西市。

    西市人潮熙熙,热闹极了。生意人汇聚此地,展示着他们从外地精心贩运来的商品。

    林溪云在一个首饰摊前停住了脚步,她的目光牢牢钉在一支造型精美的步摇上无法挪开。这不是我们馆里藏的那支唐代镶玉石榴花金步摇吗?她在博物馆的时候,没少见过它。

    林溪云突然很想哭,她莫名穿越到唐朝,没有一个能说话的朋友,她努力学习着唐人的语言习惯、适应着大户人家的封建礼教、忍受着各种原始的生活设备,却不知什么时候能回家。她想念她那装着空调、放满绒毛娃娃的卧室,想念只要叮一下就能热好饭菜的微波炉和24小时出热水的淋浴器,想念父母每天早晨叫她起床气急败坏的模样……穿越的生活让她有种过了今天便没明天的不安感。而现在,这支金步摇出现在她的面前,赶走她所有的恐惧与害怕,就好像是家乡的亲朋,不远万里特地赶来安慰她,告诉她说,别怕,你一定会回家的。

    林溪云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动,嘴角荡漾出微笑。她轻轻将步摇拾起,仔细端详。

    这支步摇纯金打制,圆圆的石榴籽上整齐地下垂着三串石榴花,每串六朵,中间一串花朵最大,左右两串花朵略小。每朵花的花芯都镶嵌着羊脂籽玉,一共18颗,成色都好极了,洁白温润,玉里微微透着将化未化的白饭状纹理,这是昆仑山玉河中捞起的玉才有的独特纹理。她开始感激博物馆里金银器修复部老头们的嘚瑟,虽然他们总是捧着各朝各代的古董珠宝在她面前晃悠,让她猜价格,可这无意间教了她很多知识。

    首饰摊老板是个丰腴又爽朗的中年妇女,她热情地招呼道:“姑娘,这是洛阳步摇西施李娘子最新的样式,好多官府家的夫人、小姐都抢着要。你带上试试,保准好看。”

    林溪云依言将步摇插在发髻上,老板恰到好处地捧上铜镜,果然好看极了。镜中的林溪云豆蔻年华,标致的美人鹅蛋脸,腮凝新荔,眼如水杏,樱桃红唇微微张着,步摇在她的乌云螺髻上轻轻晃动,让她顾盼生辉。

    “姑娘可真跟那仕女图上的美人儿一个样。”老板由衷地感慨。

    林溪云也舍不得将步摇摘下,这步摇仿佛是她同现代社会唯一的纽带。

    她正要开口问价,突然感觉头发一阵吃痛,针扎的感觉传遍头皮。

    一个与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孩子,将那支步摇从她的头上生生拽下,固定头发的那一头贴着她的头皮重重地划了一道老长的线,刺得火辣辣的疼。那拽下来的步摇上还缠了几根青丝。

    “你干什么?”林溪云捂着头顶,瞪着她。

    “这步摇我要了。”女孩子挑衅地看着她,“丹青,给钱。”

    那个叫丹青的婢女赶紧掏出一锭金子,递到老板手里。老板有些愣神,这步摇的确价格不菲,但也要不了一锭金子。

    丹青仿佛知道老板的心思:“我们小姐说了不用找。”

    女孩子将步摇插好,对身后的青衣少年撒娇:“春,我好看吗?”说完,扬起下巴,斜眼看着林溪云。

    林溪云皱眉,隐约觉得女孩子是冲她来的。她故意作出一副厌恶的样子,大声问青团:“青团,这粗野的丫头是谁?”

    青团缩着脖子,小声说:“这是河南府尹霍廷玉之女霍紫儿。”不用说,那青衣少年便是新科进士杨春了,不日即将赴河南府下辖的颍州任职。

    林溪云一阵头疼。这幅身子的前主人之所以病倒,便是托了这俩人的福。

    那杨春本与她有着一碗水的缘分,几年前,12岁的杨春独自从洛阳奔赴长安求学,因身无分文,饿晕在她家门口,适时她从外归家,发现杨春,便将其扶进家门,端来一碗水照顾着他饮下,又吩咐厨房煮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,看着他狼吞虎咽。

    她的父亲林元丰在长安颇有威望,又极度爱才,见杨春天资聪慧,便推荐他入了太学,更以银两相助。杨春不负众望,寒窗苦读,终于在今年考中进士及第。

    林溪云打心眼里替杨春高兴,她从见到杨春的第一眼便对他有些好感。几年间,对他的事情格外留心,全心全意照顾着他,她想着,待杨春金榜题名,便去求父亲许了他们的姻缘。谁知,还没开口,霍紫儿便横插一脚,对杨春百般娇媚。杨春嫌林元丰身无官职,贪霍廷玉职权,便投进了霍廷玉之女霍紫儿的温柔乡。

    柔弱的林溪云哪受得起这种打击,一病不起,林家寻遍名医,也说不出她到底得的是什么病,只得以参汤吊命。林溪云的生母更是隐居寺院,带发修行,为她诵经祈福。直到上个月,林溪云才突然好转了起来。

    大概是因为我穿越进了这同名同姓的身体的关系吧。林溪云心想,大概也正是因为同名同姓,所以我才能穿越吧。她的头皮还有些吃痛,忍不住又揉了揉。

    “唉,美丽的东西,我就是忍不住。我的占有欲,可真该收敛下了。”霍紫儿吃吃的笑着,嗲嗲的声音将林溪云从回忆中惊醒,林溪云鸡皮疙瘩起了一身,又掉满一地。

    林溪云仔细打量着眼前的霍紫儿。霍紫儿已到及笄之年,一双勾魂桃花眼泛着水光,随意一眨,便有那路过的男子被勾走了魂,她身着大胆的低胸蝉翼纱短衫,腰系蝴蝶恋花纹,风一吹,轻薄的纱笼长裙便被掀起一角,露出两条腿。天生一代尤物,怪不得那杨春会变心。

    林溪云强忍着恶心,说到:“紫姐姐总是这么明艳”。

    “听闻你病了,我跟阿春还担心了好久。现在看来是无大碍了。”霍紫儿刻意强调了杨春的昵称。

    “有劳二位费心了。”林溪云一脸真挚地,“阿春哥能跟紫姐姐在一起,我真是由衷地开心。”一个渣男,一个风骚,简直绝配。林溪云庆幸没跟杨春这等势利眼在一起。

    “唉,我们那里什么都好,就是东西没长安多。”霍紫儿从老板手里夺过镜子,涂着蔻丹的长指甲在老板手上留下几道红印,她兀自对着镜子搔首弄姿,“这不,赶在离开前专门来买点东西,回去好分给小姐妹们。”

    “论阔绰,我只服紫姐姐。”林溪云眼红状,“真是羡慕紫姐姐有个好爹,我们普通百姓一年也挣不了一锭金子。”

    霍紫儿沾沾自喜,杨春却听懂林溪云是在暗指霍廷玉贪污受贿,不由吃惊,心想这丫头比起以前,伶牙俐齿了许多,举手投足间也多了几分潇洒和自信,再也不是以前那唯唯诺诺的懦弱样。

    “这石榴花越看越有些轻佻,唉,配我父亲养的歌姬正好。”霍紫儿存心想挤兑林溪云。林溪云差点笑出声来,轻佻的霍紫儿竟然能用不端庄去评价步摇,打个不恰当的比喻,就好比一个挑粪水的人嫌臭豆腐太臭。

    “我看这步摇倒是挺好。古语有云,石榴千房同膜,千子如一,最是多子多福、富贵满堂的象征。”林溪云淡淡开口,她想起以前读苏东坡的词,里面有关于石榴花的描述,轻轻吟诵道,“微雨过,小荷翻。榴花开欲然。玉盆纤手弄清泉。琼珠碎却圆。”

    杨春哪里知道这是宋朝大文豪的作品,他只道这是林溪云即兴吟作,突然有些羞愧,那遣词造句看似随意,实则蕴藏了很深的文学功底。词中透露出的闲散、自得,是他毕生都难以达到的境界。

    霍紫儿听得富贵满堂四字便高兴起来,挽了杨春的手就要走。

    一直沉默不语的首饰摊老板突然开口:“姑娘请留步。”

    霍紫儿不解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“这步摇有些瑕疵,恐怕玷污姑娘容颜。”老板满怀歉意。

    霍紫儿不高兴了,她最以她的容颜为傲,怎允许瑕疵玷污?她一把拽下步摇,反复端详,也没发现黑斑:“我怎么没看见。”

    林溪云也觉得诧异,这步摇成色分明好极了,她实习的博物馆可是把这步摇当做四大镇馆之宝来宝贝的。

    老板微微一笑:“这瑕疵带在头上才能被发现,方才一直被我搁在案几上,没发现异样。这样的步摇要是卖给姑娘,可不折煞我的招牌嘛?”

    霍紫儿用右手捏着圆圆的石榴头拔下步摇,一把戳在林溪云头上:“我倒要看看瑕疵在哪。”步摇尖尖的一端又狠狠扎在了林溪云的头皮上,疼得她跳脚。青团心疼地帮她揉着头。

    果然那步摇的石榴籽上好大一块黑色污渍。霍紫儿瞬间脸色就变了:“这,这怎么回事?!”

    “实在对不住。”老板万分抱歉道,她从身后的货箱里拿出一支凤蝶戏芙蓉的步摇,“姑娘看看这支如何,与姑娘的腰带花式正好配成一对。也是我刚拿到的新款呢。”林溪云觉得老板是在嘲讽霍紫儿招蜂引蝶。

    这支步摇比石榴花招摇得多,镶着36颗五色水晶。霍紫儿很是满意,她其实并不太喜欢石榴花,只是看见林溪云爱不释手的样子,想抢过来据为己有罢了。

    霍紫儿欲戴上,老板拿出一张沾着香膏的湿布,说:“这凤蝶戏芙蓉步摇最妙的便是若姑娘身上带着香气,便真会引来蝴蝶驻足。”

    她拉过霍紫儿的手,不动声色地细细擦拭了一番:“姑娘现在可用带了香味的手亲自戴上步摇。”她放下湿布,捧过镜子让霍紫儿戴好步摇。

    霍紫儿照了半天镜子,终于拉着杨春扭着屁股离开了。

    老板用软丝绸擦掉镶玉石榴花金步摇上的黑色污渍,笑嘻嘻地看着林溪云:“十两银子,姑娘要吗?”

    林溪云有点吃惊:“您,为何要帮我?”

    “听你刚才吟的诗,有种夏季晚风的舒适感,姑娘意境不是寻常人能比的。”老板绞尽脑汁地拽着文,满头大汗。

    林溪云看老板,噗嗤笑了:“恐怕您是不待见紫姐姐吧。”她没办法解释,这不是诗,是后世苏轼的一首小词,只得对老板推心置腹。

    老板哈哈一笑:“是了是了。那姑娘一副狐狸精模样,见着男人就浑身发软,恨不得贴在男人身上。我最讨厌这招蜂引蝶的孟浪样,不想让这极品石榴花步摇被她糟践。”

    林溪云觉得老板爽快的样子真是可爱,忍不住说道:“做生意哪有您这样的啊,客人都要被得罪光了。”

    “哪有得罪,她不是拿着凤蝶戏芙蓉满意地离开了吗?你也买到了你喜欢的石榴花。”老板得意地笑道,“我这叫看人下菜碟,一箭双雕,解决问题于无形之中。”

    “那污渍是怎么回事啊?我戴的时候明明没有的。”

    老板哈哈大笑:“这是她手脏,自己弄上去的。”

    林溪云不解,老板拿过那面镜子。原来镜子下沿的油漆未干,老板拿镜子的时候,拿着上沿,霍紫儿从她手里夺过镜子,手指正好摸到下沿的油漆,她伸手拔步摇时,便把油漆印在了上面。方才老板用湿布擦她的手,说吸引蝴蝶的话是假,擦掉她手上的油漆是真。

    林溪云掏出十两银子,递给老板。小心翼翼地接过步摇插在头上。

    老板突然变得很严肃:“我看得出,姑娘是真心喜欢这支步摇,是它的有缘人。我有个女儿,跟你一般大,面对喜欢的事物,也会像你一样从心底乐开花……唉,如果不是遇人不淑,我的女儿也不会想不开。”

    林溪云默然,一个人突然跳出来帮另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,一定是有原因的。老板之所以帮她,也是因为自己女儿的伤心事,恨透了那负心汉与轻佻无礼之人。

    这时天色渐晚,鼓声敲响。林溪云带着青团奔跑在长安的街道上。两人跑出西市,伴随着暮鼓声跑过延康坊、崇贤坊,最后回到自家所在的永安坊。

    满头大汗的林溪云带着同样浑身是汗的青团匆匆忙忙踏进坊门,朝自家府邸跑去,却在拐弯处撞见一黑衣少年。少年剑眉豹眼,鼻梁高挺,下巴上一道浅浅的沟壑,侧脸看去,脸庞精致如同雕塑。他腰板挺得笔直,走路生风,那张扬的精神气与点头哈腰的杨春一个天上,一个地下。林溪云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。

    少年一见林溪云头上插的镶玉石榴花金步摇,就愣住了,他顾不得礼节,一把抓住她连声问道:“这步摇哪儿来的。”

    林溪云被一个美少年抓着,两人还靠得如此近,近到少年的呼吸风都能感受到,她有些害羞,心里如同小鹿乱撞:“西市买来的。”

    少年的反应非常大,抓着林溪云的手不自觉地加重了力度:“给你十两黄金,你把它买我。”

    林溪云有点迟疑,她看得出这支步摇对少年而言非常重要。可是,步摇对她也很重要,她不舍得割爱。

    少年以为她嫌钱少:“给你二十两。”

    林溪云终究还是舍不得步摇,便答道:“公子,这不是钱的事儿,而是……”

    少年却以为林溪云记恨他,又急又气,语气冲了起来:“林溪云,你在跩什么?跟我装不认识是吧?”

    怎么又是杨春?这人是谁啊?林溪云皱眉,她给青团递了个眼色,问这人的来历。

    青团是个机灵的,上前一步道:“崔少爷,小姐该回家了。已经宵禁了。”

    崔少爷?在林溪云收集的各种关于自己的情报中,姓崔的,只有一个叫崔仲安的,曾是杨春在太学的同窗,她与崔仲安不过一面之缘。她看着青团,做了个崔仲安的询问口型,青团点点头。不过,林溪云这会儿不知道的是,杨春的变心与崔仲安有一定的关系,所以崔仲安才以为林溪云是记恨他,而故意装不认识。

    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啊,接二连三地碰到与这身子的前主人不对付的人。她不想管崔仲安的事,挣开他的手,冷冷说道:“崔少爷,告辞。”

    她带着青团大步离开。头上的步摇有节奏地一晃一点。崔仲安望着她走远,一时出神。

    林溪云踏进林府大宅的时候,暮鼓刚好敲响第八百下,坊门缓缓关上。

    长安城的宵禁开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