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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春风袭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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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就在快到大院的时候,猛然发觉自己忘了什么东西,苦思冥想了一番,才举手碰碰后脑勺,如墨长发散到脚跟。哦,之前是要找那支簪子来着。

    边想着边继续走着,转眼间就到了院门口。一个白色的人影斜靠在门框上,见我走来,从手里的书中抬起头,笑着对我挥挥手:“要走了?过来。”

    刹那间好像看见一树一树的如雪梨花芳华乍现,风吹来一阵清冷的香气。本来是这样淡然美丽的花朵,在眼前人的身边却失了颜色。我愣了愣,方才明白是在和我说话,径直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越在两尺处停下脚步,我问:“白相,请问有看见我的白玉簪子吗?”说完怕他不明白,手指在空中比划了一下,“就是这么长,尾端有一颗花生大小的绿翡翠。”

    他把书合上,眼里的笑意更深:“走近点。”

    我只好慢吞吞的挪着步子,到了他跟前,又重复了一遍问题。

    “看到了,”他这才认真回答我,从怀里掏出来个白色簪子,“这个吗?路上捡的。”

    我接过,的确是这支,绿翡翠上还有一条裂缝,是我任务之前不小心磕的。

    “嗯,谢谢啦。”我妥帖地收好,真诚道。说完就想离开。

    他轻轻抬手拦住,问:“你就没有其他什么要说的?”

    “没有啊,”我道,耳边又隐约响起刚刚小丫鬟说的话,好奇心一发不可收拾,于是大起胆子问:“那个,洞,就是西面房间墙壁上那个洞,是不是很有来头?今天早上有个小姑娘和我说......”

    接下来的话是伤疤,我止住嘴。

    白凛霜的神色果然一变又变,看得我心里忐忑不安,最后又恢复一副淡然带笑的面孔:“哦,你别听下人们私下里流传的小故事,全无依据。”

    我眨巴两下眼,他顿了顿,继续道:“四年前有个醉汉半夜路过后山,发疯敲碎了那屋的墙,倒在床上睡了一宿,第二天打扫的进去吓了一跳。后来赶走了,那屋子平时也没人住就没在动土,随便补一补咯。谁知道你......”

    后文我心里十分明白。只是这两个故事不论是画风还是主旨都相差迥异,看白凛霜一脸正经的样子,狐妖小姐的版本估计只是杜撰。

    不自嗤笑出声,只觉得大家都挺可爱,居然在忙碌里还能分心创作,毅力可嘉。

    白凛霜怔怔盯着我,我疑惑:“你看我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。只是这是姑娘这么多天来,第一次笑。”他淡淡道,“你笑起来很好看。”

    脸上有点发烧,我不自然别开视线,道:“那,那个,我要走了。”语罢抬腿就走,还差点被门框绊了一下。身后悠悠的声音道:“慢点走。姑娘下次见面的时候,白某人可一定会娶你的。”这次彻底是被绊了一下。我装作没听见,快步离开了街道。

    我一路走走停停,顺着官道到了洛阳。到的时候已经从冬天到了春天,雍容华贵的牡丹花开遍了这座繁华的城市,大朵大朵姹紫嫣红,看的眼花缭乱。

    固然这种颜色实在是绚目了些,但大家的审美还是有可取之处的,这样的花色确实艳冠天下,置身其中只觉得贵气逼人。

    那日或许太赶巧了些,在花色满洛阳的时节,我在百花丛中看见了一朵最美的花,周围的无论多么绚丽,也无法分走丝毫她的光芒。她仿佛就是为了让这些花做衬托而生的。

    后来打听了一下,她叫方莲,是洛阳最有名的歌女。

    时人常言:长安有洛姬,一舞动天下;洛阳有方娘,一曲入云霄。可见大多数人的审美都是很统一的,而且眼光普遍很高,以至于没有一个人有异议。

    说是歌女唱歌的,但其实如果长相不太入眼,声音再悦耳也无济于事。就此可以说明,方莲不仅是歌喉婉转,而且长得很漂亮。

    一见果真如此。

    那日她唱的曲子已经不太记得了,但是那种声音是永远无法忘怀的,歌声仿佛化作轻盈白鸽,在彤云之间缭绕穿行,三日不绝。

    却未曾料想到在路边摊子旁见到她,身着粗布麻衣,也没能掩盖身上的贵气。我路过此地,肚子有点饿,就让路边摊子下碗面吃,见到下面的姑娘十分眼熟,细细一想正是冠绝群芳的方莲姑娘。

    我没开口,她却先和我打起招呼:“姑娘是外乡人吧,从来没见过你。”

    “嗯呐。”我吸着面条,含糊道。

    “倒是有点眼熟。”她笑得温柔明艳,“要不要一起来卖面条呀?”

    于是我就这么阴差阳错地跟着她,完全忘了问为什么身为一个名震四方的歌唱家,要在自己演出的对面摊子卖面条。也不知道为什么就鬼使神差地同意了,明明决定好要浪迹天涯放浪形骸的,可是她一冲我笑,我便什么都忘却了,只是吃吃点头。

    从那以后我就在风音阁住下了,一住就是大半年。方莲毫不忌讳我来路不明,关系就像姐妹一样,当然,对外我就是歌唱家方莲的婢女,伺候衣食住行的那种。

    日子一天天过去,一天天都平静而无风波,我很满意。

    一日,方莲正吃着寻芳斋的糕点,梅花状小小一个,玲珑可爱。嘴上还带着一点碎屑,鼓着腮帮问我:“阿雪,你有没有注意到新来的洛阳令,好几天都从这条街路过了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,”我凑过去也拿了一块放在嘴里,边嚼边说,“洛阳令是啥,我没文化。”

    “哦......”她举起袖子抹抹嘴边的点心屑,“那时候你貌似在吃面,头都埋进碗里了,也难怪没看见。听说新来的洛阳令家里可厉害啦,父亲是长安的殷尚书呢。”

    “殷尚书,”我忽觉得有点耳熟,“哪个殷尚书?”

    “吏部尚书殷遒。”方莲的话音一落,我便清楚了。殷尚书女儿不少,但儿子是只有一个。感情这新来的官是殷年那家伙,现在可出息了哈。

    我装作不认识地敷衍过去,顺势把最后一块糕点塞进方莲嘴里,她显然没有料到,费了好大劲才整个咽下去,又灌了自己两杯水才开口:“你太阴险了!”

    我嘿嘿两声,夺路而逃,去后厨帮忙洗碗了。

    捋起袖子,溅起带泡沫的水花,周围有伙计们的喧嚣和汗味,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嘛。

    我感叹着,再也不想回去什么什么府了,没人味儿。希望殷年没看见我吧,不过估计见了也记不得是谁,我只是这位大公子人生里一个匆匆过客罢了。

    最近发生一件大事情:方莲好像恋爱了。她近来经常拽着一条绣着松树的水青色帕子在栏杆边发呆,念念有词的不知道在想谁,看她的样子,只怕是在思春呢。

    我沾了一手的凉水,悄悄走过去甩在面前人漂亮的脸蛋上:“美女,想什么呢?”

    她微微一愣,随即小心地收好帕子,去旁边的水桶里也沾了一手的水:“坏姑娘,看我好好教训你!”说完就笑着向我扑来。

    我假装吃惊地避开,又从桶里捧出一手的水,她也不示弱,同样地报复我。于是约莫一刻钟后,方莲和我气喘吁吁地靠在路边的墙壁上,各是一身湿,斑斑驳驳在裙子上渲染出了一片片深色。相视一笑,摆摆手:“休战休战。”

    附近没什么人,就在墙边喘了会气。我问:“阿莲,你老实告诉我,那条帕子是谁的?自从那条帕子出现,你就神魂颠倒心不在焉的,实在是太可疑了。”

    方莲看了我一眼,半晌才开口:“好吧,告诉你。”她又顿一顿,“是一个公子给我的。”说完脸上泛起绯红,咬着嘴唇一派娇羞模样。

    我了解的点点头:“早看出来了。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什么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那个公子怎么样啊,你们进展怎样了?”我用食指戳戳她额头,这时候还给我装傻。

    她脸上又是一片轻粉:“还,还好,”扭过头去,“你,你就别问了,讨厌。”

    我笑笑,不说话。方莲猛然抬头,盯着街上一个方向。我朝那方向望去,是很眼熟的那种马车,豪气冲天,虽说是流苏摆动,我倒觉得是钱在风中招摇。这样的阵仗有点让我想到当年的殷年,甚至比他还要夸张。

    马车在风音阁前停下了。内里走出一个公子哥,按照姑娘们的话来说就是玉树临风温文尔雅,气质脱俗一看就是钻石王老五。这个气质却又有点像殷年了,不过倒是更像另一个人,分外眼熟。那公子哥转过头来,露出半边脸,脸上赫然四个大字:人模狗样。

    原来是那个姓杜的什么文人,话多得能淹了一座城的那个。这个满嘴圣人训的读书人此时却打扮的刺眼睛了,花枝招展活似一只公孔雀,看着就不舒服。

    方莲依然还在看着那个方向发愣,我拍拍她肩,她才回过神来:“啊,那个,我先回去一趟。”

    “哦,我就不回去了。”我道,觉得方莲表情略略不自然,心里暗自奇怪了一下。

    她朝我笑笑,就小跑着从后门进了屋。不一会又从大门出来,正遇见在门口徘徊的杜青。杜青就一摇扇子,和她一起进去了。二人同行之间的气氛有些亲昵,方莲脸上又有点发红。我暗暗惊奇,这个世界不会这么小吧?方莲说的心上人,就是这个杜青?

    看样子是十有八九了。我吐出一口气,避免被认出来,就往反方向走去。刚刚待的地方是一条古旧的巷子,粉墙上爬满了青苔,还写满了各种“推拿圣手”“刘家好瓜”这类广告。巷子不短,走了一会才看见尽头,是一座石桥,跨过石桥又是同样风格的人家。